分享到:

关于张鹤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6-05-06 15:56来源: 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鹤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肃政任字〔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驻肃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肃北县委员会肃组发〔2026〕20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张鹤玲同志担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石包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兼)职务;

刘伟同志担任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龙庆同志担任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国锋同志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马景鸿同志担任石包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哈斯娜同志担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沈波同志担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乌仁花同志不再担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肃北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