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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玲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7-07 17:06来源: 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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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玲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肃政任字〔202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驻肃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肃北县委员会肃组发〔2026〕62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刘玲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

马占军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范睿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7年1月—2027年3月);

杜文婧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7年4月—2027年6月)。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肃北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