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07 17:06来源: 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肃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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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玲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肃政任字〔202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驻肃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肃北县委员会肃组发〔2026〕62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刘玲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
马占军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范睿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7年1月—2027年3月);
杜文婧同志担任县信访局挂职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个月(2027年4月—2027年6月)。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肃北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