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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大事记编排要点

日期:2025-12-12 16:20来源: 酒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作者:酒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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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殷燕

概念:记载某一地区某一个历史时期内具有对当时或后世有较大影响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大事、要事。

重要性:大事记位居地方综合年鉴之首,是年鉴的窗口和门面;在年鉴众多构成部类之中,大事记是读者最关注、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大事记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年鉴的整体质量和形象。这就要求我们对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过程中暴露的每一个问题都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做到精益求精。

现状:(一)大事记成为领导大事记

一个行政区域的大事,一般情况下领导都参与。但在写法上不宜突出领导个人,而应突出本区域的事件或事项。但个别年鉴在编纂大事记时突出的却是领导个人,这是十分不可取的,应坚决纠正。如某年鉴记载:“3月12日,XX市委书记XXX、市长XXX等市四大班子领导到XX市绿色廊道,与广大群众一起参加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3月13日,XX市委书记XXX、市长XXX等市领导参加‘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3月14日,XX市委书记XXX、市长XXX等市领导参加‘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活动”等等,几乎天天都是一、二把手活动的事,几乎成了主要领导的专记,步入内容单调、涉及面狭窄的误区。

(二)时间越限

方志学家黎锦熙指出:“不立断限,则各篇叙事起讫岁月岂不参差?”地方综合年鉴中的大事记记录的是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事,原则上不能越限。但从部分公开出版的地方综合年鉴中发现,有的大事记上限超出年度,下限随意后延,甚至下延至搁笔付印时止。黎锦熙认为:“大事记乃自然之断限。”也就是说,大事记与各类目的时间断限必须协调一致,如随意上溯或后延,必然自乱体例,使各类目记载出现重复杂糅等不良现象,失去了综合年鉴“一年一鉴”的意义。

(三)篇幅控制不严

大事记在年鉴中的主要功能是“纵向勾勒整体”,其篇幅既不能太短,也不宜过长,一般应控制在全书总字数的5%以内。但近年来,很多大事记都存在篇幅失控问题。导致大事记过度膨胀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大事选定标准过宽,诸如各部门一些临时工作机构的建立与撤销、一般性文件的制定下发、一般性会议的召开、地市司局级及以下领导人的视察调研活动,甚至启用新公章、年度统计数字和明星演员的演出活动等都作为大事记载。这些范围过宽的内容选入大事记,不仅淹没了真正的大事特事、加大了大事记的篇幅,还造成同相关类目的大量重复。二是对原始档案资料加工提炼不够、文字表述欠精练,被事件细节过程平淡啰嗦的语句占去许多篇幅。

(四)入选标准随意

有的大事记重政治、轻经济;或重级别,轻创新。而对于一些应该记、必须记的事项,如:重点企事业的兴建、管理体制的改革、新技术的推广、新产品的试制、新事物的诞生、新文化产业的出现等,却往往忽略不记。还有的对同一类事物随心所欲,时收时不收,且收载程度与范围也不一致。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记载,这些会议毫无疑问都是一地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理应记述得规范而完整,但在实际工作中,漏记、错记、记载要素不一致等问题屡见不鲜;二是主要党政领导人的任免,记党委、政府而不记人大、政协,记任职而不记免职,记平时任免的不记会议选举产生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殊不知,此类事情记载随意无形中会导致年鉴的硬伤。

(五)记事欠完整

一条好的大事条目,通常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或单位)、原因(或背景)、经过、结果等6个主要素。但有些年鉴大事记记事过于简略,如某县年鉴在大事记机构改革中仅写道:“2015年11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究竟是哪一级机构进行改革,改革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依据什么精神?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在改革前后有什么变化等均未做交代。由于缺失基本要素,该文章必然给人以记事欠完整、欠明确之憾。

(六)表述不当

大事记文字表述不当,有的任意使用当代人或当地人习惯用的简称或缩略语,不仅缺乏可读性,也不利于后人和外地人阅读理解;有的违背年鉴“坚持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的行文要求,有的对事件直接进行评价,有的给某些称谓加上褒贬之词,导致画蛇添足、越俎代庖。

(七)技术规范欠严谨

在年鉴大事记编写过程中,执行技术规范欠严谨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的年鉴大事记想怎么记就怎么记,怎么省事就怎么记,一点也不考虑整体性和规范性,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标时问题。在记述一件事的内容时,先将时间标出叫标时,在形式上类似于文章题目,大事记都是按标时的先后顺序排列的。标时的形式也不一样:事情整个过程在一天之内的标“某月某日”;日无考的标“是月”或“同月”,列于当月之末;月无考的标“某季”,列于当季之末。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年鉴大事记却只有开始时,而无结束时;只有事件终止时,却无开端时。二是人地称谓问题。有的年鉴大事记人地称谓欠规范,如人名、地名、机构、职位、会议、单位、文件等称谓写错别字,运用简称不统一。如在同一篇大事记中就有“中共XX县委”“XX县委”“县委”三个不同简称。三是人称问题。一些条目误用第一人称,如:“我党”“我军”“我市”“我县”“我们”等时有出现,还有的乍看不是第一人称,但仔细品味仍是第一人称。如“中共XX省委书记XX来XX市就抗洪救灾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其中的“来”字即为第一人称的衍生词,应改为“到”。四是计量单位问题。有的年鉴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事不按要求使用最新的法定计量单位,依然保留原始材料中的里、丈、尺、寸、斤、两、钱等市制单位。五是数字书写问题。年鉴数字书写欠规范,不能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记述,该写汉字时写阿拉伯数字,而该写阿拉伯数字时却写成了汉字。

范围一般包括:建制变革、行政区划调整;重要机构设立、撤并及体制改革;重要会议的召开;重要政策法规的实施;重大改革的举措;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任免;著名人物在本地的活动、重大政治事件及重要军事活动;重大涉外事件、内宾往来、各党派群团的重要活动;省部级以上的领导考察;重大文化、教育、科技、体育活动;重要内外事的活动;重点项目的建办(投产);重要基础设施的(开工)建成;国家级以上荣誉;国家级及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重大案件和社会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特殊的自然现象;其他有地区意义的新事、特事等。总之,均离不开各行各业的重、特、大、首、主、变、新等内容,具有规模大、意义大、影响大等特点。但因无法用数量来衡量,大事的收录标准掌握起来也有难度,往往由于时间、地点、角度的不同而存在相对性。年年有的事例,如周而复始的节日庆祝活动,如无特殊意义及影响,就没有入选的必要。

入鉴标准:“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小事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