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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群众举报件编号第 9 批 024(*)办理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7-09 16:08来源: 肃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作者:肃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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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酒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肃北县党委和政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群众举报件编号第9批024(*)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或肃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至19日(共10个工作日)。

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2851937(兼传真)

                              电子邮箱:jqzgb2851937@163.com

肃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8121552(兼传真)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群众举报件编号第 9 批 024(*)办理完成情况

      2.酒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第9批024号涉及肃北县整改任务督导意见的函

肃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代章)          

2026年7月9日